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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区域如何划定、解除?官方明确了!

 2022-11-22 10:08  来源:云报客户端

为进一步指导各地各部门

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制定了

《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及管控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

其中明确了风险区划定、解除等标准

跟随小编一起来看↓

《方案》指出,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科学、分级分类”的原则,实现常态化精准防控和疫情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快速转换。疫情处置过程中,如个别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对居住地、工作地、活动区域造成的传播风险较低,密切接触者已及时管控,经研判无社区传播风险,可不划定风险区;未发生本土疫情的县(市、区、旗),要切实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无需划定风险区。

《方案》明确:出现以下情形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不纳入风险区域判定。

1.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发现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经调查评估无集中隔离点之外传播风险。

2.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发现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经调查评估无家庭外传播风险。

3.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严格闭环管理期间发现的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经调查评估无闭环外人员传播风险。

4.出院(舱)后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经调查评估无传播风险。

5.核酸检测Ct值≥35,且经甄别为既往感染的入境人员。

审核:莫娟   责任编辑:聂学虎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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