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新闻网
2022-11-21 11:10镇雄县人民法院综合运用网格管理平台、行业联调机制、派驻政法干警等方式,方便群众“家门口”化解矛盾纠纷,推进诉调解纷功能延伸,坚持把调解优先作为案件处理的“第一选择”。“法院+”多元解纷体系迸发出强大活力,源头预防、前端治理工作有效推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为乡村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近年来,镇雄县人民法院7个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拓展人民法庭服务“三农”,助力“乡村振兴”新途径,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主推、多方联动”的诉源治理格局,推动“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取得实效。
建机制促联动,织密共建共治网络
镇雄县委在全县937个村(居)民小组联合组建“村(居)民发展议事委员会”,以村(居)民小组为网格单元,形成网格管理网络,人民法庭、派出所发挥“前沿哨所”和网格长、网格员作用,将服务群众触角遍布村(社区)角落,及时发现矛盾纠纷并向网格管理平台推送信息。
实现人民法庭、人民调解委员会与网格管理平台的信息共享,由管理平台向村(居)民发展议事委员会,推送纠纷信息,便于矛盾纠纷在群众“家门口”化解,做到“人在格中走、事在格中办”。
强化行业联调机制建设,激发诉调解纷动力。镇雄县人民法院与人社、住建、交警等部门设立的19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委员会全面联动,采取“人民法庭+”模式,吸纳行业调解专家和律师入驻法庭,开展诉前委派调解,诉中委托调解,推进诉调解纷功能延伸。自2021年以来,县域内诉前成功化解道路交通纠纷21889件、劳动争议纠纷3816件、住建领域纠纷1663件,调解成功率达85%。
抓载体重预防,前移控源减流阵地
前移诉讼服务触角。以开展“昭通政法挂千村、乡村振兴法治行”活动为牵引,法院干警作为县委政法委牵头向262个村(社区)派驻800名政法干警的重要成员,驻村(社区)当好政策宣讲员、法治宣传员、矛盾纠纷化解员、信访稳控员、乡村振兴信息员、扫黑除恶联络员。建立“一村一法官”工作联络机制,开展“百场巡回审判、百场法治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大型巡回审判及以案释法普法教育11场次。
人民法庭坚持用好“1321”调解工作法:“第一时间”了解当事人的心理预期;找准案件争议焦点、矛盾转化拐点、情与法的融合点“三个关键点”;坚持案件调解自愿、合法“两个原则”;坚持把调解优先作为案件处理的“第一选择”。自2021年以来,人民法庭指导诉前调解纠纷1622件,化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103件。
创示范强带动,探索建设新模式
坚持示范引领,在中屯镇打造“枫桥式”人民调解组织示范点。人民法庭主动融入“村四级、镇五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系,围绕“人民矛盾人民调、人人都是调解员”和“人人参与、共建平安”目标,广泛吸纳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社会贤达充实人民调解队伍,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自2021年以来,法庭在示范点共指导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07件,中屯镇未发生大规模聚集上访、群体性事件,连续13年无重大民转刑案件和命案发生,创建16个无诉和谐村,该镇齐心村被司法部、民政部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
抓举措强保障,形成诉源治理合力
县委组织部定期开展“组织建设好、议事运行好、制度执行好、服务群众好、群众反映好”的“五好议事会”评选表彰,评选出的优秀议事会成员作为后备干部重点培养。
县委政法委牵头开展“文明和谐村”评定,将刑事治安案件发案数、民事诉讼案件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数、信访问题发生数等列为评价重要指标,对“文明和谐村”授旗表扬。将各调解委员会工作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算,由县司法局考核后报县政府划拨,按照“以案定补”“以奖代补”原则,对成功调解的矛盾纠纷,按难易程度每件发放100元至2000元补贴。
在县委统一领导、政府大力支持下,镇雄县人民法院各人民法庭,联动各方资源和力量,“法院+”多元解纷体系迸发活力,源头预防、前端治理工作有效推进,努力使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2021年以来,全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2648件,同比下降2.48%,七个人民法庭收案较同期减少1174件,同比下降13.5%,实现了立案、审判“双下降”。
来源:镇雄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