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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说法 | 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解读(三)

 2022-11-12 10:59  来源:昭通新闻网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解读

2021年6月29日印发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共7章31条,主要是预防、纠正和制止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实行“谁制定(谁出台)谁审查”,进一步明确了政策制定机关审查主体责任,规范了审查流程和审查标准,优化了审查方式,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提供了操作指引和基本遵循。

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归纳起来包括4个方面18个一级标准54个二级标准,外加例外规定和两项兜底性条款。

4个方面是:市场准入和退出标准,包含5个一级标准15个二级标准;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标准,包含5个一级标准21个二级标准;影响生产经营成本标准,包含4个一级标准10个二级标准;影响生产经营行为标准,包含4个一级标准8个二级标准。

例外规定:是一种特殊的制度安排,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具有限制竞争的效果,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或者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可以出台实施,但要明确实施期限,逐年评估实施效果。

两项兜底性条款:一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制定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政策措施;二是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政策措施。

昭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供稿

审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童博谣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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