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盐津县委统战部
2022-11-10 14:39为进一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的知晓率,营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的浓厚氛围,盐津县司法局以发挥普法宣传职能增强各族群众法治观念为导向,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抓宣传宣讲。以“法律六进”为载体,积极探索贴近群众日常生活的多元普法模式,通过集中开展“三防三促”、“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送法下乡活动、“院坝会”、警民恳谈会、微信公众号等,向各族群众宣传民族团结的意义和重要性,宣传民族团结、民法典、疫情防控、禁毒、婚姻、未成年人保护、妇女权益、老年人权益、国家安全法、扫黑除恶等法律法规。今年来,累计开展宣传活动40余场次,发放普法系列书籍、册页、挂画等共3万余册(张),悬挂横幅法治宣传标语70余幅,接待群众咨询1500余人(次),各族群众法治意识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抓阵地建设。将普及法律知识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融为一体,突出实用性、观赏性、趣味性。在庙坝、豆沙等地新建主题文化广场,结合盐津“一线网红县城”建设,打造法治文化长廊,不断丰富各族群众的法治文化生活,使人民群众在休闲娱乐中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不断提升法治观念,助力全社会营造安定祥和的法治环境。
抓基层治理。结合盐津县“4+2”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将法治乡村建设纳入乡村治理总体规划,继续探索“4+2”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依托村(社区)合理划分基本网格单元,充分发挥家教家风、公序良俗、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做到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分类管理、精准到人、责任到户,促推法治乡村建设。积极培育“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充分发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形成具有时代特征、符合实际、群众安全满意的法治乡村格局。
来源:盐津县委统战部
校对:彭晓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