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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永善:“122”工作法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进宗教活动场所

 2022-11-07 09:00  来源:永善县委统战部

近年来,永善县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围绕“1”个引领、“2”项培训、“2”个结合,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进宗教活动场所”工作。

坚持一个引领,建设共有精神家园

以思想引领为先导,依托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五进”宗教活动场所、政策法规学习月、“八五”普法等各类活动,在全县15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宣传34场次,各宗教界人士及信教群众“三个离不开”思想、“五个认同”意识持续树牢。

开展两项培训,强化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

一是狠抓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培训,组织宗教界人士要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宗教事务条例》《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等国家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时刻牢记“国之大者”、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截至目前,共开展各级各类培训7场次187人。二是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知识培训,依托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为契机,利用条幅展板、宣传手册、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在宗教领域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县各宗教活动场所共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知识培训15期224人次,各宗教界代表人士、教职人员、信教群众维护团结、服务社会意识明显增强。

推进二个结合,确保活动场所稳定和谐

一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与和谐寺观教堂创建相结合,利用“五进”宗教活动场所、“闰土培根”工程等,积极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11场次,引导宗教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文化观,持续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二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与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相结合,坚持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十二个必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九个必须”思想宣传到各宗教活动场所,组织召开宗教工作专题研究会议8次、民族宗教领域分析研判会议3次、各类宣传宣讲7次,不断巩固和发展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

来源:永善县委统战部

校对:彭晓雨

审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童博谣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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