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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6 21:17本网讯(通讯员 李玉平 卓韫菊)“十二五”期间,永善县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切实加强县城规划编制管理,强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同步推进省级卫生、园林、平安、文明县城建设,县城建成区从4.5平方公里增加到6.7平方公里。
永善县城保障性住房联道,起于溪洛渡景观大道,止于特殊教育学校,虽然全长只有1477米,但它的建成使用,彻底解决了民族小学、保障房和中心敬老院等万余群众的出行难题。
“十二五”期间,永善县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意见》和《关于加快县城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县城的发展定位为“西电东送重要能源基地”、“生态环境建设精品示范县”、“长江流域的生态屏障”、云南面向长江上游经济带的重要通道,形象定位为“山城、水电、园林、湖滨旅游城市”,启动了省级卫生、园林、平安、文明“四城同创”的发展思路,严格县城规划管理工作,基本完成了县城20平方公里总体规划和13平方公里控制性详细规划,加快县城建设步伐,大力完善市政设施,提升县城形象和品位,成功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实现了规划控制和建设发展两结合、两兼顾、两协调。
加快推进县城市政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建成了两个广场和两个集贸市场,新建了政协步行联道等多条连接道路,实施了工农广场、健身广场等4个广场,以及溪洛渡景观大道等5条新修街道的绿化亮化升级改造;实施了永清街等多条旧城道路和人行道改造等。在县城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3296套,新建商品房54.42万平方米,完成房地产固定资产投资11.97亿,由2011年初的1.33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6.5亿元。
“十二五”期间,永善县城道路总长由21.5千米增加到31.41千米,道路总面积由21.5万平方米增加到33.22万平方米;路灯由465盏增加到2120盏;城市供水普及率由86.47%提高到92.86%,提高了6.39个百分点;燃气普及率由30.55%提高到52%,提高了21.45 个百分点;建成区绿地率由4.11%提高到15%,提高了10.89个百分点;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日处理能力达50吨,生活垃圾处理率由23%提高到99.2%;已建成并投入营运的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能力6000吨,污水处理率从零提高到52%。
在全力打牢基础的同时,永善县把城市管理与规划、建设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不断创新管理体制,完善管理机制,改革管理手段,加大管理力度,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制定了《永善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永善县城区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永善县城规划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整治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城市管理制度体系,确保了城市管理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同时,坚持建管并重,积极整合相关部门和社区等管理资源,组建4个城管中队划区管理,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职能,加强城市管理执法、环卫保洁、绿化管养等队伍建设,初步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多系统齐抓共管的局面。
永善县城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加强,初步形成了“一环、两轴、三园、四片”的县城大框架,拉动了区域经济增长,促进了片区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带动了工业、建筑、建材、旅游等相关行业的发展,极大地改善了县城人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