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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说法 | 能否以放弃继承权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2022-10-31 10:18  来源:昭 通 市 司 法 局 审稿 云南意衡律师事务所 供稿

【有事要问】能否以放弃继承权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身边案例】杨某与其丈夫张某育有一儿一女,张某去世后杨某一人生活,因杨某身体不好要求儿女尽赡养义务,无需近身照顾,只需要他们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但女儿却说,自己将来不继承父母的遗产,因此不愿履行赡养义务。杨某女儿能否以放弃继承权为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呢?

【意衡律师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等权利。因此,杨某女儿不能以放弃继承权为由拒绝履行赡养母亲的法定义务。

昭 通 市 司 法 局 审稿

云南意衡律师事务所 供稿

审核:谭光吉   责任编辑:童博谣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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