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
2022-10-28 10:51近日,云南省教育厅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云南省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以高素质教师人才培养为引领,以高水平教师教育体系建设为支撑,以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为重点,以夯实服务于高质量基础教育体系的师资基础为落脚点,力争通过强基础、提质量、优结构,促进教师数量、素质、结构协调发展,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高水平师资保障。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的《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全面推进我省教师教育振兴发展,努力造就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中小学(含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下同)教师队伍,结合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
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着力推动师范院校和中小学构建高水平思政育人体系,引导广大教师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实施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双翼”工程。建立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机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把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等融入教师培养、培训和管理全过程,引导广大教师和师范生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和坚持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加强价值引领,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到教育教学工作全过程。强化师范毕业生思想政治考察,健全标准、程序,把好第一道关口。加强师范院校、中小学党组织、团组织建设,做好在优秀师范生、中小学教师中发展党员、团员工作。
二、深化师德师风养成教育
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教师自我约束、强化信用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师德师风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四有”好老师标准、“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要求落实到教师教育全过程,将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作为师德养成教育重要内容,将教书育人楷模、一线优秀教师校长请进课堂,采取组织公益支教、志愿服务等方式,着力培育师范生的教师职业认同和社会责任感,突出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师德养成。实施师德师风养成教育“五个一”工程。在教师管理各项工作中,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加强师德师风宣传,在广大教师中、在全社会大力宣传和弘扬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德。完善学生、家长和社会参与的师德师风监督机制。建立师德师风重大问题报告、惩处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机制。
三、完善教师培养体系
遵循教师专业发展规律,强化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的有机衔接。优化教师教育结构,基本形成以师范院校为主体、高水平综合大学参与、教师发展机构为纽带、优质中小学为实践基地的开放、协同、联动的现代教师教育体系。以师范院校为主体,建立初中毕业起点、贯通培养的学前教育教师和小学全科教师教育体系。实施“未来教师技能提升计划”,引导师范院校加强实践育人工作。推动师范院校组织好教育实习,制定实习计划、实习手册和评价标准,构建全方位教育实践内容体系并贯穿培养全过程,确保教育实践累计不少于18周。
四、提升师范院校办学水平
自2023年起,将师范专业生均拨款学科系数调整至1.5,强化师范类专业质量评价和人才培养绩效跟踪,高校校内预算要足额将财政生均经费和学费等收入用于保障师范类学生的培养。对师范生占比大于50%的院校在省高校人才、学科和专业等建设项目中给予倾斜支持。加大对教育相关学科与学位点建设的支持。鼓励学校采取校内二次选拔方式遴选乐教适教善教的学生就读师范专业。健全师范生培养过程标准,对师范专业课程设置、课堂教学、实践实习、考试评价、教学管理等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流程,建立规范性标准,形成相互协调、相互衔接、结构完整的过程标准体系。实施“优质特色师范类专业建设计划”,全面推进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将认证结果与教师资格认定挂钩,并作为资源配置、招生计划安排、经费投入的重要依据,为用人单位招聘、高考志愿填报提供参考。
五、完善教师专业化发展体系
建立更加开放的教师培训体系,实现省、州(市)、县(市、区)、校四级教师培训体系互融互动,分级规划目标任务,分类设计培训项目,分层突出培训重点,分岗深化培训内涵,形成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内容具体、稳定开放的整体推进合力,实施目标引领下的精准靶向培训,着力将教师培训工作向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的中心聚焦、为服务基础教育质量发展聚力。依托省内优质师范院校,建设一批省级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统筹组织实施区域内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推动县域教师发展中心建设。健全骨干教师培养体系,实施“基础教育教师队伍燃灯者计划”,到2025年,分层级、分类别遴选、培训、培养1万名能在推动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提升基础教育质量方面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骨干教师,推进区域内学习共同体建设,建设一支具有自适应能力的学习型教师队伍。
六、拓展教师终身学习空间
拓宽教师学历提升渠道,鼓励学校和社会力量不断创新服务形式,扩大在职教师学历提升资源供给。实施“基础教育教师学历提升计划”,建立教师学历提升与在职培训的人才成长“立交桥”,健全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与转换制度。到2025年,义务教育优质师资配置更加均衡,基础教育专任教师学历逐步提升,普通高中专任教师数量素质结构能满足特色教学改革和课程改革需要。
七、完善校长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
全面推进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改革背景下的校长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建设。确定以校长专业化发展为主导的校长培训指导思想,着力提升校长办学能力。创新校长培训模式,对职级校长进行分层培养,区分和确定每个职级的培训目标,构建“四级五级校长发展性培训、三级校长能力提升培训、二级校长高级研修、一级校长领航研修”的校长培训体系和以“一级校长工作室”为校长培训主体的“四层次一主体”职级校长培训体系,全面推进基础教育领域教育改革创新。
八、完善中小学教师管理制度
各地结合实际合理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配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深入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加强对县域内教师资源的统筹安排,实行教师“无校籍”管理,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教师交流轮岗体制机制,实现县域内教师优质资源共享。深入推进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改革,完善校长资质准入、任期交流等制度。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制度,推进基础教育教师正高级职称评聘改革工作。建立符合基础教育行业特点的教师招聘办法。规范教师招聘程序,支持各地优化招聘方式,探索先面试、后笔试的招聘方法。符合条件的县(市、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不低于90%的计划通过“特岗教师”招聘完成,重点为乡村学校(教学点)补充体育、艺术、科学、信息科技等紧缺学科教师。推进教师工作数字化改革,建成伴随式收集、跨层级使用的教师信息系统,建立教师从入职到退休的全程专业发展数字档案。全面实现各类教师推荐“无纸化”在线遴选,加大教师数据深度挖掘和开发力度,提高教师队伍建设决策的智能化和科学化水平,推进教师队伍管理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九、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突出落实重点工作,全力推进重点任务。加强乡村学校教师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做好在乡村优秀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引导全体乡村教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师魂、养师德、引师行。在“十四五”期间,积极争取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和国家优师专项招生计划名额,继续实施好地方优师专项与省级公费师范生项目,省级每年统筹安排1600名左右培养名额。实施乡村学校新教师“护航计划”,加强乡村学校新教师跟岗锻炼力度。支持乡村教师参加专业发展培训,各地不得因教师参加培训扣减或停发各项津贴、补贴。“国培计划”、“万名校长培训计划”、“义务教育青年教师培训”等项目名额分配向乡村教师倾斜,着力提升乡村教师教育理念和教学能力,培养一批乡村教学名师。充分考虑乡村学校布局调整优化情况和乡村学生流动趋势,配置乡村学校优质教师资源。交流到乡村学校的教师,考核合格者参加岗位竞聘,每交流1年,竞聘高一级岗位时履职年限条件对应减少半年。对部分一个学校内课时工作量不足的学科,可采取“一校定岗,多校使用,就近走教”的办法配置教师,实现校校都有好老师。充分发挥教育帮扶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作用,持续开展教育人才“组团式”帮扶和教师“省管校用”对口帮扶,提升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继续落实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在“乡村学校、乡村教师”全覆盖的基础上,形成“学校越边远、条件越艰苦、从教时间越长、教师待遇越高”的格局,提高乡村教师地位待遇。各地应当组织乡村教师每年开展一次常规体检,有条件的地区应将教师体检优待政策覆盖全体教师。依托中央教师周转房建设思路,省级统筹各项资源支持各地加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通过改建、配建、新建等多种方式,盘活闲置校舍,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力度,解决教师住房困难问题。落实职称评审、评优评先、表彰奖励向乡村教师倾斜政策。建立师德、能力、业绩、贡献并重的乡村教师考核评价标准,将“教得好”作为乡村教师获得表彰的重要指标。每年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的在职教师中,遴选500名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给予每人10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优秀教师扎根乡村、终身从教,成长为人民教育家。
十、加强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保障
持续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不拖欠”、“不低于”政策。完善教师收入分配内部激励机制,有效体现教师工作量和工作业绩,将班主任、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管理,盘活绩效工资分配,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课后服务补助。落实特岗教师待遇,各地要确保按时足额发放特岗教师工资,与当地在编在岗教师同等享受政策性增资、乡镇岗位补贴、乡村教师差别化生活补助、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待遇。规范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特别是落实好特岗教师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等待遇。特岗教师3年服务期,计算工龄和教龄。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对教师出资奖励,开展尊师活动。
各地应建立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工作协调制度,推动发挥地方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宣传引导,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各地要优化支出结构,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重点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提高教师待遇保障。相关部门要主动履职,加强统筹协调。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实施情况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加强督导检查并强化督导结果运用,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到位,真正取得实效。
云南省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
十项重点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