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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11 15:36  来源: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网站

10月8日

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发布

云南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

防疫注意事项考生告知书

就相关事项作出安排


详情如下↓↓


各位考生: 


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将于10月22~25日进行,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考试防疫有关要求告知如下: 


一、防疫实行属地管理


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实行属地管理,考生应及时了解并严格遵守考点所在地的疫情防控要求。近期旅居地和考点所在地不一致的考生,建议考生于考前7天到达考点所在地,为执行旅居地和考点所在地防疫规定预留充足时间,并做好相关防控措施。考点所在州市如有特殊要求的,须按照当地防疫要求应考。


二、做好个人防护


请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自觉增强防护意识,主动了解防疫知识,做好个人防护。考前7天内避免到中高风险地区和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和境外返回人员接触。


三、做好考前防疫准备


(一)考前7天起,申领“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持续关注状态,下载打印《云南省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高校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告知暨承诺书》(见附件,以下简称《考试承诺书》),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完整填写承诺书中有关信息并签字确认,《考试承诺书》须按本人考试科目数准备充足的份数,每场考试均需提交。


(二)本次考试分为10月22~23日、10月24~25日两阶段进行,考生须持有本人10月22~23日考试阶段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10月24~25日考试阶段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点所在州市如有特殊疫情防控要求的,须按照当地要求应考)。


四、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近期旅居地和考点所在地不一致的考生,要按照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向目的地社区报备,如实报告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并持续关注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考生如“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轨迹、健康状况(含其他传染病)等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告。


五、遵守考点防疫要求


(一)配合考点疫情防控检查。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持有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10月22~23日考试阶段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0月24~25日考试阶段首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试承诺书》,并接受体温检测(体温<37.3℃)。考点所在州市如有特殊疫情防控要求的,须按照当地要求应考。


(二)配合考点防疫隔离安排。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防疫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由驻点防疫人员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置。


(三)注意加强个人防护。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考生进入考点和考场时须规范佩戴口罩,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试过程中,常态化防控区域、低风险考区考生,自行选择是否佩戴口罩,中、高风险考区考生和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四)遵守考点防疫秩序。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考生要按照监考员指令规范有序离场,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拥挤。


(五)不配合防疫工作的处理意见。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密切关注疫情防控要求


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官网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有关信息。


请到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网站
查看下载相关附件

来源: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网站


审核:谭光吉   责任编辑:单娟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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