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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23 16:55本网讯 (通讯员 吴贡华) 永善县按照省、市《关于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稳定岗位促进就业作用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对依法参加了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不裁员或少裁员,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的县域企业给予“稳岗补贴”,切实帮助企业减轻负担,稳定就业岗位,发挥好失业保险“社会稳定器”作用。
据悉,此次企业申报“稳岗补贴”的类型分为:企业平均工资连续3个月低于昭通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且当年参保人数比上年减少不超过5%的,每年可按照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45%给予稳岗补贴;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昭通市城镇登记失业率的,每年可按照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40%给予稳岗补贴。
截至目前,永善县已有成都新威保洁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溪洛渡分公司等4家国有或民营企业获得补贴资金19.03万元,252名职工受益。企业获得的“稳岗补贴”资金将主要用于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发放生活补助和开展转岗培训、技能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