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新闻网
2022-09-26 20:05近日,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贯彻落实住建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联发的有关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精神,及时出台了一系列疫情期间的特殊政策,以“真金白银”的形式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职工,扛起为企业纾困解难、为百姓救急分忧的社会责任。
缓缴公积金,疫情期间减少成本开支。2022年底以前,住房公积金缴存企业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缓缴公积金,缓缴期满后再进行补缴。缓缴期间不对单位作欠缴处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公积金贷款。受疫情影响缴存公积金存在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同样可以申请缓缴,缓缴期间一切相关权利同在同享。
贷款延期偿还,疫情期间减小经济压力。2022年底以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公积金贷款职工,不能正常偿还贷款的可申请延期偿还,延期偿还期间不作逾期处理,即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阶段性支持政策期满后再归还全部应还未还的贷款本息,并正常履行还款义务。
提高租房提取限额,疫情期间增加生活资金。2022年底以前,工作地租房居住的职工,每年的租房提取最高额度从2万元提到2.5万元,从资金上更加有力帮助职工解决“住有所居”问题,促进民心安定。
截至9月中旬,昭通全市申请缓缴公积金的企业已有11家,涉及缴存职工1169人;申请贷款延期偿还的职工23人,涉及贷款余额409万余元;按2.5万元最高额度办理房租提取的职工达到1920人,提取资金4800万元。很大一部分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职工正在提出缓缴或延期偿还申请。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疫情期间的阶段性特别政策深得人心,同心抗疫、惠企利民的良好效应不断凸显,持续促进昭通经济社会发展企稳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