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县:“四步督查制”为信访案件办理提质加速

 2015-09-17 08:44  来源:

本网讯 通讯员 张仕保 张云开 为确保群众的信访诉求能够得到及时办理,永善县综合运用多种督查督办方式,不断加大对转交办信访案件的督查督办力度,切实采取“四步督查制”为信访案件办理提质加速,严格推动信访案件办理落到实处。

一是单位内部督查。涉项单位主要领导按照相关要求,适时开展信访案件的内部督查督办工作,对群众反映的诉求,及时认真研究处理,明确责任人员,限时办理,严禁推诿扯皮、敷衍了事、矛盾上交等情况的发生,严格把好信访案件办理第一关。

二是信访部门督查。对信访局转交办的信访案件,信访局根据交办时间,不定期对涉项单位进行督查、指导、催办,及时掌握办理动态,确保案件办理及时推进,办理程序规范到位,办理措施得力有效。

三是分管领导督查。涉项单位按时向县级分管领导汇报案件办理情况,县级分管领导根据案件办理情况及时进行指导和督查督办,力争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办理。

四是联合问责督查。对涉项单位在规定时限内能办理而未办理、应办结而未办结的信访案件,经县级分管领导督查督办后,涉项单位仍未按要求办理的,将对涉项单位责任人进行全县通报批评、领导约谈、严格问责等处罚,并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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