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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善县重拳出击确保预算公开透明

 2015-07-07 09:46  来源:

通讯员 刘 飞

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将公开透明贯穿预算改革和管理全过程,是建设法治国家、责任政府、廉洁政府的迫切需要。2015年,永善县按照新预算法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出台了《永善县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和《永善县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规程》,从建立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明确公开主体、规范公开内容和范围等方面着力,使预算公开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法治化。

一是完善公开制度。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完善预算公开制度,树立预算公开理念,使每个国家公职人员真正转变观念,养成在“放大镜、聚光灯”下行使权力的习惯,培育预算公开文化,全面推进预算公开。

二是明确公开主体。政府预算、预算调整、预决算执行由财政部门负责进行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由各预算单位负责公开,明确区分预算公开主体,强化主体责任。

三是确定公开范围。除涉密信息外,经批准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必须向社会公开。同时拓宽公开领域,逐步推进政府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各项规章制度,预算分配办法、预算管理情况等信息公开工作。

四是细化公开内容。政府预决算支出全部细化公开到项级科目,部门预决算要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并对重要事项作出说明,便于公众知晓。

五是规定公开时限。在批复部门预算时,按照预算法规定,要求部门在预算批复后二十日内在政府网站和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开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便于公众查询,比较和监督。

截止目前,永善县74家一级预算单位及所属预算单位均公开了2015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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