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妻子离家出走二十载 盼到归来是一纸诉状

 2015-06-17 06:09  来源:

本网迅(通讯员 许世伟)近日,永善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离婚纠纷,通过法庭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我等了你20年,你一出现就提出离婚,想过孩子们没有,想过我这么多年是怎么生活的没有,既然回来了,就别走了,孩子们都大了,该我们享福了!”

“我管你怎么生活,孩子们都成年了,我也与你生活不下去了,我不会再回去的!”

“要离婚,就先给20万,否则,免谈!”

这就是这对时隔20年后 再见面夫妻的第一次对话!

丈夫杨某某与妻子杨某于1974年经人介绍认识,同年举行婚礼由丈夫入赘到妻子家生活,1975年2月22日补办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共同生育5个子女,本来应该是很幸福的一家,但由于负担太重,迫于压力,妻子选择外出务工,可是妻子一去就是二十年,期间对家庭对子女不管不顾。妻子离家时,最小的孩子不到3岁,老大也未成年,家中还有妻子的两个老人,丈夫一人咬牙坚持,硬是将孩子们抚养成人,为妻子的二老养老送终,可谓对家庭不离不弃,一心等待妻子归来。

转眼间20年过去了,妻子没有等回来,却接到法院的电话,因妻子起诉离婚,要求到法庭应诉,丈夫懵了,等了20年就等到一纸诉状。妻子外出后,因没有文化,也没有一技之长,无法在大城市立足,辗转几个城市仍无法维持生计,被迫与另一男子同居生活,生育一子,最初是迫于生计,后来慢慢有了感情,已经错过了一次幸福生活的妻子不愿再次与幸福檫肩而过,回家要求与丈夫离婚。

法庭调解中,妻子坚持要求离婚,丈夫的亲属很悲愤,指责妻子的不对,双方情绪都有些失控,通过法官的耐心劝说,双方情绪才有所缓和。丈夫知道婚姻已经不能挽回,要求妻子补偿一笔费用,但妻子坚称自己没有钱,法官严厉批评妻子不顾家庭及子女的行为,并指出妻子应尽的责任,以及应该承担的义务。接着又分别从情、理、法方面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妻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给丈夫20000元作为补偿。丈夫也原谅妻子的不忠,不再追究妻子重婚的行为,同意与妻子离婚。

审核:   责任编辑: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审  核:
责任编辑:
标签 >>
捐赠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