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新闻网
2022-06-14 14:28近日,昭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印发实施《昭通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专家评审制度》。
《制度》根据各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单位和教育基地命名管理办法要求,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着力提升昭通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水平,为规范做好昭通市创建评审工作提供机制保障。
《制度》明确,要以建设主线突出、内涵丰富、特色鲜明的示范县、示范单位和教育基地,严格规范评审程序,不断提高评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为目标,成立昭通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专家评审制度领导小组,市民族宗教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组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评审专家库,通过单位推荐聘任市、县两级具有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丰富实践经验的同志作为评审专家,科学高效开展创建评审工作,切实提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含金量”。
《制度》明确专家组工作内容主要是全面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检查验收、互观互检、专题调研等相关活动,对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争创各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单位和教育基地的推荐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积极参与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宣传、推介,促进形成有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正能量、好声音,对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昭通市民宗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