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新闻网
2022-08-23 16:34日前,昭通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抽调专人组成督查组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专项督查,始终把“督查”促“改进”作为推动创建工作落地见效的“利剑”,通过督查全面掌握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推进情况,促进创建工作效能不断提升。
一是强化培训,亮起督查“航标灯”。开展督查行动前,召集全体督查人员召开督查培训会,认真交流学习督查方案,自上而下深化认识,提升督查水平。二是分解内容,细化督查“责任清单”。重点以各县(市、区)党委、政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落实情况、党委常委会或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开展创建工作机构、经费、人员保障情况、新测评指标落实情况、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情况等为主要内容,形成督查内容、具体指标、落实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工作督查清单。三是严格标准,握好督查“方向盘”。对各县(市、区)党委、政府下发督查方案,严格按照工作方案,撰写自查报告、收集完善档案资料。四是整改落实,筑牢督查“防护网”。在督查工作中,各督查组既查找存在问题,又注重典型经验的挖掘。对督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处理,并要求高度重视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突出重点、立行立改,确保督查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在督查工作中发现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形成督查工作典型经验材料在全市推广。
来源:昭通市民宗局
校对:胡远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