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事关疫情防控,云南发布最新提示!

 2022-08-09 16:38  来源:“云南疾控”微信公众号、“昆报头条”

近日

西藏拉萨市、日喀则市

阿里地区普兰县等地

陆续发生新冠肺炎本土疫情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严防疫情输入

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云南省疾控中心发布温馨提示

↓↓↓

一、8月3日以来有西藏拉萨市、日喀则市、阿里地区普兰县等旅居史的来(返)滇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及单位、入住酒店报备,主动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等防控工作。


二、近期有外出计划的人员,请尽量避免前往有本土疫情的地区。出行前请密切关注各地疫情风险等级变化和本土疫情报告、阳性感染者轨迹等情况,及时了解目的地的疫情防控相关政策,主动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措施。出行途中务必做好个人防护。


三、来(返)滇人员请提前向目的地做好个人健康申报,并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若无阴性证明的,可在现场进行“即采即走”核酸检测。


四、对近7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一律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并开展5次(第1、2、3、5、7天)核酸检测。


五、对近7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并开展3次(第1、4、7天)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则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六、近7天内有国内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实行自我健康监测,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并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告检测结果。


七、请自觉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要求,日常注意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


八、关注个人和家人的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九、请符合接种条件的群众积极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或加强免疫接种,降低自身感染和发病风险,共同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日前

记者从云南省导游协会获悉

云南暂停组织和承接三亚等

疫情发生地区团队游

↓↓↓

8月8日,记者从云南省导游协会获悉,即日起,全省旅行社暂停组织团队到海南省三亚市等有疫情发生的地区旅游,同时暂停承接海南省三亚市等有疫情发生地区的团队来滇旅游。


通知要求,全省各旅游行业协会要迅速组织企业排查7月23日以来从海南省三亚市等有疫情发生地区返回的人员,以及接待过上述区域旅游团队的一线从业人员。


入昆团队旅游方面,旅行社接待的团队游客须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到昆后、离昆前各完成1次核酸检测;入昆旅游团队需提前通过“昆明健康宝”小程序报备,游客必须签署“入昆温馨提示”。旅行社调派的导游、旅游车驾驶员需2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且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上岗。接待旅游团队游览景区时,应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预约、错峰、限流”及测温、扫码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督促游客在旅游期间全程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


来源:“云南疾控”微信公众号、“昆报头条”微信公众号

审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单娟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审  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单娟
标签 >> 民生 
捐赠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