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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17 10:30昭通新闻网讯 (通讯员 文显翠) 为进一步加大对“小金库”问题清理整治力度,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大关县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开展“小金库”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努力从源头上和制度上杜绝“小金库”顽症的滋生。
强化教育抓治理,严防死守“生命线”。利用干部职工会议和下发文件等方式,向各单位和部门传达“小金库”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要求各单位和部门要认真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领会精神、把握要点、严守规定。并对党员干部进行法制教育和案例警示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小金库”的严重危害,真正认识遏制“小金库”是维护经济秩序和加强廉政建设的要求,提高领导干部遵规守纪的自觉性,使全体财会人员及其他管理公共财务的人员主动学习、了解和掌握财政法规和财经法纪,强化各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意识和法纪观念,形成层层负责任、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从根本上解决私设“小金库”屡禁不止的问题。
落实规定抓治理,拦截斩断“资金链”。紧密结合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党纪党规,狠抓“小金库”专项治理,加大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力度,把监督关口前移,采取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预算管理或有财政拨款的预算收支执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票据管理、设立“小金库”等情况,对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的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各专项资金进行跟踪问效,坚决纠正各种涉及“小金库”的违纪行为,从源头斩断“资金链”。
开展查纠抓治理,摸清严除“滋生床”。要求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如实进行梳理汇总,并向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作出说明,涉及的资金按照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在期限内予以纠正和整改,若在规定的时间内,没将“小金库”资金缴入县指定账户的,将严格按照中央及省委、市委、县委相关纪律规定,对直接责任人一律先免职,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同时,县纪委会同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组建联合检查组,对各单位“小金库”问题进行重点检查,针对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领域、重点股室加大“小金库”日常查处力度,在现金和物资盘点、票据审核、费用对比等重要环节进行清理核实,摸清底子,查清查细查实,坚持横向到底、纵向到边,全面细致地梳理涉及“小金库”等问题的来信来访,深挖细掘“小金库”潜身的各种蛛丝马迹,切实做到一查到底,使专项治理活动和日常监管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促进,肃清铲除滋生“小金库”的土壤和温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