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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关推出殡葬惠民政策

 2017-03-07 07:12  来源:

昭通新闻网讯(通讯员 杨秀国)大关县经过广泛的调查研究,广泛的了解社情民意,结合省市殡葬改革政策及县情实际,日前制定了全县殡葬惠民政策,高位推动殡葬改革的深入开展。

大关县去年8月29日对全县殡葬改革进行了安排部署,全县拉开了殡葬改革的序幕,各级各部门纷纷投入殡葬改革之中,全县党员干部纷纷签订殡葬改革承诺书,带头实行殡葬改革,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引领带头作用。

全县殡葬改革的惠民政策分两个时间段进行,第一个时间段从2016年8月29日开始到2017年12月31日,这个时间段内死亡人员的遗体火化,免除普通型殡仪车遗体接运、3天一般存放、平板炉火化、1年骨灰寄存4项基本殡葬服务费3000元。属于大关县户籍,且不能享受国家规定丧葬补助的农村五保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等死亡火化人员,根据全省部分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的规定,一次性补助1000元。土葬改革区非公职人员死亡后,自愿将遗体火化的奖励4000元。火葬区非公职人员死亡后,自觉执行殡葬改革政策,将遗体火化的奖励3000元。国家公职人员死亡后,自觉遵守殡葬改革政策,将遗体火化的奖励2000元。对采用树葬、花葬、草坪葬、壁葬、深埋不留坟头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对骨灰进行处理的奖励2000元。

全县的第二个时间段从2018年1月1日开始到2020年12月31日,这个时间段内死亡人员的遗体火化,免除普通型殡仪车遗体接运、3天一般存放、平板炉火化、1年骨灰寄存4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上划部门及离退休等享受抚恤、丧葬补助的人员除外。属于大关县户籍的农村五保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等死亡火化人员,符合火化补助对象的,根据全省部分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的规定,一次性补助1000元。土葬改革区自愿将遗体火化,且不能享受国家规定丧葬补助的奖励2000元。对采用树葬、花葬、草坪葬、壁葬、深埋不留坟头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且不能享受国家规定丧葬补助的奖励2000元。

全县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动员群众对私自转移遗体、非法接运遗体、火葬对象私自土葬、修建“活人墓”、在县城和乡镇政府驻地近山面山和“五沿五区”可视范围内修建坟墓的行为进行举报,经县殡改办核查属实的奖励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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