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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2-24 16:10昭通新闻网讯(通讯员 罗定东 黄顶辉)近日,大关县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联席会议,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监察局、人社局、审计局主要负责人和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金玺出席会议并作要求;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反腐败协调小组副组长吴钊名主持会议。
会议领学了《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对涉嫌违法犯罪党员作出纪律处分工作的意见》和《大关县贯彻落实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实施办法,各成员单位结合职能职责作了交流发言,对进一步履行好反腐败协调职能职责提出好的意见建议。
会议指出,近年来,大关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县深入推进反腐败的系列部署要求,立足职能、认真履职、强化协作,切实抓好反腐败协调工作,全县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案件移送不到位,沟通联系不到位,协作配合不到位,制度完善不到位等情况,不同程度影响了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的发挥,制约了反腐败整体合力的形成。大家要清醒认识反腐败协调工作取得的成绩和面临的问题,切实增强做好反腐败协调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成员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着眼于反腐败工作全局,认真对照、仔细查摆各自在履职和协作中存在的差距,自觉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反腐败的系列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把加强反腐败协作配合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会议强调,要建立健全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认真履行反腐败协调工作职能职责。县反腐败协调小组要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及时沟通,协调一致,相互支持,增强凝聚力,坚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相互信任,相互支持,做到协调不包办,到位不越位,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提高查办案件工作的整体水平。要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办案请示报告制度、线索移送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处分执行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在查办大案要案时,要总揽不包揽、牵头不过头,把握好各自的工作定位,既不越位,也不缺位,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和特长,做到办案手段不替代、工作程序不错乱、案件定性不含糊,努力营造既各尽其能、各展优势,又群策群力,合力反腐的良好局面。
会议要求,反腐败协调配合要始终坚持“县委统一领导、反腐败协调小组领导直接指挥、县纪委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发挥职能形成合力、依纪依法安全全文明办案”的原则,要增强看齐意识,紧跟中央坚定不移反腐败的力度、节奏,坚决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反腐倡廉的决策部署,始终保持高压惩腐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步伐不停,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牢牢把握“三个时间节点”、严查“三类重点人”,综合运用经济、行政、组织、纪律、法律等手段严惩顶风违纪违法行为,用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用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牢固树立反腐败“一盘棋”理念,切实提高反腐败协调工作水平,形成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