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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说法丨擅自接用城市道路照明电源,违法吗?

 2022-07-08 09:29  来源:昭通新闻网

【有事要问】:擅自接用城市道路照明电源,违法吗?

【身边案例】:刘某家位于昭通城某道路旁,其家门口刚好是路灯的电源箱。为了省电费,刘某便想到从该电源箱处接电源用于自己家庭所用。那么,刘某的行为违法吗?

【意衡律师解答】:《昭通市城市管理条例》规定, 禁止下列危害市政公用设施的行为:(一)损坏城市道路,擅自拆除、移动市政公用设施,修筑道路出入口;(二)损毁、移动窨井盖、路名牌等道路附属设施;(三)污损公共客运交通设施;(四)在专用地下管线处挖掘、钻探、打桩、堆压物品;(五)擅自接用城市道路照明电源;(六)危害市政公用设施的其他行为。因此,本案中刘某的行为违法。

昭通市司法局 审稿

云南意衡律师事务所 供稿

审核:马燕   责任编辑:张永刚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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