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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关规范农药使用提升生态环境水平

 2017-02-16 09:05  来源:

昭通新闻网讯 (通讯员 杨秀国) 为加强农药经营的监管、使用,大关县制定措施进一步规范农药使用行为,不断提高群众安全使用农药的意识,巩固提升农业生态环境,确保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全县将在农药销售、使用的高峰期,农业等部门将采取随机抽查与指定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农药批发零售市场组织开展农药产品质量和标签监督抽查,依法查处无证照或假冒证照生产农药、非法添加隐性农药成分、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药等违法行为。在全县推进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示范店创建,实行定点经营、专柜销售、实名购买、台账记载、溯源管理,强化高毒高风险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管。对经营的农药产品实行备案制度,逐步建立县、乡镇农药经营单位、经营产品数据库。加强专业化、规模化农产品基地、病虫害统防统治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施药现场和用药记录档案的监督检查,确保农药安全合理使用。在全县大力开展《农药管理条例》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科学使用农药知识。

农业部门负责全县农药市场的监管,指导和培训安全使用农药,开展农药质量抽检,严格把控农作物播种环节对转基因作物的监管,大力宣传和实施有机农作物播种,积极推行农药进销台账、索证索票制度、高毒农药专用销售票据,加强流通领域的农药质量和转基因作物源头监管。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农药行为进行查处,依法对不正当竞争经营农药行为进行查处,对经营的农药产品商标标识进行监督管理,对农资产品中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查处,对流通领域农药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公安部门负责涉及农药领域刑事犯罪的查证,对存在问题的农药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安监局部门负责危化品目录内高毒农药的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安全培训,依法办理行政许可备案登记工作,加强对持证生产、经营者的监督管理。

全县逐步规范农药经营市场,引导群众合理使用农药后,将促进绿色大关、生态大关的发展,促进大关无公害蔬菜的发展,促进大关蜜蜂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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