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新闻网
2022-06-28 10:30近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调整了部分相关政策。至此,昭通市民迎来了住房公积金阶段性的新政策。
执行阶段性缓缴政策。2022年12月31日前,住房公积金缴存企业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后,可向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后,即可在缓缴期满后进行补缴。缓缴期间,不对单位作欠缴处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公积金贷款。同时,职工需办理账户转移或者销户提取的,单位应当先为其办理补缴。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灵活就业人员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向昭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现场审核通过后即可缓缴,并在期满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自愿缴存者的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正常提取和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不作逾期处理。2022年6月15日起至12月期间,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即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阶段性支持政策期满后应当归还全部应还未还的贷款本息,并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正常履行还款义务。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家庭经济较为困难,影响公积金贷款正常偿还的,在阶段性支持政策期间,可向贷款地公积金分中心便民服务大厅提出申请,分中心现场审核通过后即生效。
适度提高职工租房提取限额。2022年12月31日前,实行阶段性支持政策期间,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最高额度由每年20000元调整为每年25000元。阶段性支持政策期满后,租房提取最高额度恢复至每年20000元。
据悉,该项阶段性新政策自2022年6月15日起施行。
昭通日报记者:唐龙泉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