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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关“四措施”做好村(社区)干部年度考核工作

 2017-01-03 09:08  来源:

昭通新闻网讯 (通讯员 李茂秋) 为充分调动全县村(社区)干部为民办事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大关县制定《村干部考核办法》,加强对村干部的管理,实行严格的村干部绩效考核机制,鼓励先进、鞭策后进,通过年度考核评优不断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

统一安排部署。及时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度村(社区)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采取民主测评、岗位目标量化考核、乡镇党委评定、县委组织部审定的方式进行考核,明确考核时间、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等次等内容。

合理组织实施。全县9个乡镇通过召开测评会、座谈会、个别访谈等方式,对村(社区)干部日常工作规范、中心工作、脱贫攻坚建设等项目进行量化考核。村全体党员、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镇包村领导班子成员、驻村工作队员、大学生村官等对村干部履职表现和工作实绩进行测评。

严肃考核纪律。坚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的原则,严格程序,客观、公正地对每一名村干部做出评价,对因掺杂个人感情甚至徇私舞弊导致考核失实的,将严肃查处,严厉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审定后的考核等次在县、乡、村范围内实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并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并由被考核人签署意见。

促进结果运用。全县实行“60%为基本补贴+40%为绩效考核奖金”的补贴奖励机制,绩效考核奖金经年度考核确定等次后按标准一次性发放。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次的村干部,全县在推先评优、推荐参加考录乡镇公务员、乡镇领导干部等方面优先考虑;考核评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村干部,由乡镇党委进行诫勉谈话;考核评为不称职等次的村干部,取消当年的绩效补贴并诫勉谈话;对连续两年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村干部,由乡镇党委按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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