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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说法|对拆除建筑物未利用的土地应当采取什么措施?

 2022-06-16 10:51  来源:昭通新闻网

【有事要问】:对拆除建筑物未利用的土地应当采取什么措施?

【身边案例】:某工厂将厂房拆除后打算重建,但因资金紧张一直未动工,风一吹,工厂里到处尘土飞扬。工人咨询,对拆除建筑物未利用的土地应当采取什么措施?

【意衡律师解答】《昭通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规定,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拆除建(构)筑物未利用的土地,建设单位或者土地使用权单位、管理单位对裸露地面应当进行覆盖;超过3个月未开工或者未利用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昭通市司法局 审稿

云南意衡律师事务所 供稿

校对:马鹏

审核:莫娟   责任编辑:单娟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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