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网评|要用“心”呵护青少年心理健康

 2022-06-16 10:16  来源:昭通新闻网

最近,笔者随昭通市人大的同志到基层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贯彻落实情况,调研过程中,看到这样感人的一幕:在学校,调研组的同志和孩子们交流,交流过后,有位同志情不自禁地抱了抱在场的一位留守儿童。旁边的人问孩子是什么感觉,孩子有点受宠若惊,然后怯怯地说:“是妈妈的感觉。”大家听了,顿时眼眶变得湿红。

这位留守儿童口中的“妈妈的感觉”,其实就是缺乏父爱和母爱的表现。我们知道,昭通是劳务输出大市,很多家庭父母长期外出务工,一年到头,基本上陪不到孩子。不少家庭都是把孩子留给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带,对孩子的监护责任难以履行到位,家庭教育、关爱缺失导致的心理失衡、情绪抑郁等逐渐成了未成年人普遍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纾解,久而久之就会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促使他们做出一些不好的事情,进而影响到整个家庭的未来。因此,对青少年心理健康进行辅导和干预必须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

当然,有人会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普遍缺乏专业教师,市内社会专业人才也极度匮乏,不可能满足关爱服务需求。这确实是一个现实问题。但,愚以为,在专业心理辅导资源缺乏的情况下,我们就要想方设法通过推进社会保护去做好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工作。其实,最近几年,昭通在这个方面已经做了不少有益的尝试。比如,绥江县组建的“爱心爸妈”志愿服务队,昭阳区“小披毡”未检工作室,都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再如,全市建立了1379个“儿童之家,引进多种慈善项目,购买社会服务,开通“12345”未成年人保护热线等,这些与未成年人结对子、全覆盖帮扶、“一站式”服务的工作模式都值得借鉴、学习和推广。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是民族的希望。我们只有设身处地为孩子们着想,用“心”呵护他们的心理健康,为他们做一些实事好事,让他们快乐健康地成长,才能真正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落到实处。

昭通日报记者:刘建忠

校对:马鹏

审核:莫娟   责任编辑:单娟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审  核:莫娟
责任编辑:单娟
标签 >> 评论 
捐赠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