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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8 15:00昭通新闻网讯(通讯员 杨秀国)大关县从7月29日部署殡葬改革工作以来,各级各部门迅速行动,机关党员干部纷纷签订殡葬改革承诺书,承诺带头遵守文明节俭治丧、火葬和生态安葬、文明低碳祭扫,宣传倡导殡葬改革的目标任务。
8月31日,全县召开了殡葬改革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划定听证会,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社会公众等参加了听证,对全县殡葬改革发展规划、规范全县殡葬改革工作、区域划定等提出了意见建议。
该县从8月28日到11月28日期间,全县集中开展殡葬秩序专项整治,对“沿高速公路、铁路、国道、省道、县道沿线,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旅游区、住宅区、耕作区”五沿五区和县城、乡镇集镇周边的裸露坟墓,采取能改则改、能迁则迁,绿化遮蔽的方法,实施综合治理。从8月28日起,全县范围内禁止新建“活人墓”、“生居碑”、“超大墓”、“豪华墓”,严禁占用耕地、林地和在“五沿五区”内新建坟墓。取缔非法治丧场所、非法打碑造墓、棺木制售作坊等,明确生产墓碑高度不得超过90厘米,宽度不得超过60厘米,严禁生产坟墓围石。
该县明确今年全县火化区平均火化率达到5%,节地生态安葬比例达21%的目标。计划到2017年底,基本殡仪服务设施覆盖所有乡镇,所有乡镇建成一个农村公益性公墓。计划到2020年,农村公益性公墓覆盖所有村(居)委会,全县火化区平均火化率达到100%,节地生态安葬比例达35%。全县明确在2020年以前,全县辖区内死亡人员(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上划部门及离退休等享受抚恤、丧葬补助的人员除外)遗体的火化,免除遗体接运、3天存放、火化、1年骨灰寄存4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属大关户籍的农村五保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等死亡火化人员,对不能享受国家规定丧葬补助,符合火化补助对象的一次性补助1000元;对土葬改革区自愿将遗体火化,不能享受国家规定丧葬补助的奖励1000元;对采用树葬、花葬、草坪葬、壁葬、深埋不留坟头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不能享受国家规定丧葬补助的奖励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