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新闻网
2022-05-22 10:36【有事要问】“假离婚”的离婚登记是否有效?
【身边案例】周某、黄某夫妇为了购买第二套房时少交首付款,商量通过“假离婚”方式将夫妻名下房屋过户给周某,并口头约定在以黄某名义购买第二套房后立即复婚。当黄某办理完第二套房购房手续后,周某便不同意复婚了。黄某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诉,认为自己与周某是假离婚,要求婚姻登记机关撤销其与周某的离婚登记。那么,“假离婚”登记是否有效呢?
【意衡律师解答】民法典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债务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因此,本案中,周某和黄某自愿同意离婚,并依照法定程序办理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有效。
昭 通 市 司 法 局 审稿
云南意衡律师事务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