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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说法|未领证同居生活, 分手后能否要求退还彩礼?

 2022-05-15 10:35  来源:昭通新闻网

【有事要问】未领证同居生活,分手后能否要求退还彩礼?

【身边案例】刘某和李某是高中同学,两人确定恋爱关系后刘某给付李某彩礼66666元,双方按照农村习俗举行婚礼,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双方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正式分手。分手后刘某要求李某退还彩礼。刘某咨询,能否要求退还彩礼?

【意衡律师解答】民法典及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因此,本案中,刘某有权要求退还彩礼。

昭 通 市 司 法 局 审稿

云南意衡律师事务所 供稿

审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单娟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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