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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结婚登记 婚姻关系从何时起算?

 2022-05-14 11:49  来源:昭通新闻网

【有事要问】补办结婚登记,婚姻关系从何时起算?

【身边案例】周某(男)与张某(女)在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后,双方自2005年5月29日开始,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便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并生育一子。双方于2010年10月18日补办结婚登记,请问双方之间的婚姻效力从何时起算?

【意衡律师解答】民法典及司法解释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本案中周某和张某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后自愿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后补办结婚登记。因此,双方的婚姻关系从2005年5月29日起算。

昭通市司法局 审稿

云南意衡律师事务所 供稿

审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张永刚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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