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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好传承源头——大关县非遗文化保护工作纪实

 2016-07-20 10:18  来源:

◆记者 毛利涛

在历史的长河中,文化是一道亮丽的风景。如何让那些即将消失的民族民间文化得到更好地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简称“非遗”)保护工作就显得犹为重要。近年来,在省市县各级相关部门的努力下,很多项目得到了很好保护与传承。

在大关申报的非遗项目中,已经成功申报了国家级项目1个:国家级非遗保护项目“苗族芦笙制作技艺”(2006年6月2日国务院公布、首批列入);省级项目4个:苗族芦笙制作技艺(2005年8月公布)、端公戏(注:昭通端公戏项目的申报材料是以“大关端公戏”的申报文本、图片、视频材料来上报的。2005年8月公布)、大关苗族花山节(2007年9月公布)、大关苗族芦笙舞(2009年8月公布);市级保护项目8个:芦笙调,打鼓草,苗族芦笙制作技艺,竹编、竹雕工艺,大关端公戏,大关苗族花山节,大关苗族芦笙舞,苗族射弩及县级保护项目12个。

大关非遗保护项目工作,就不得不谈到一个人,一个为非遗保护做出极大贡献的人,他就是大关县文化馆馆长周元江。他由于一直喜欢摄影,在上世纪80年代初,刚参加工作的他就购买了相机,拍摄了许多珍贵的相片,很多照片现在都成为了绝版和珍品。在90年代,他购买了一辆面包车与相机,利用节假日经常穿梭于大关县各地风光景点和民族特色活动中,三十余年一直勤耕不辍,成为了大关风景与民族文化记录的“活字典”。 在昆明1992年第三届中国艺术节上,来自滇东北地区的100对青年男女为大家表演大型芦笙舞,而100把芦笙就出自大关芦笙传承人王杰锋之手。在现场拍摄的周元江用相机摄像机记录下了这段难忘的记忆,也为该制作技艺申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周元江谈起了这些年大关非遗保护工作的艰辛历程,更多地谈到了他在此项工作中的成就。表情中充满着自豪与成就,那是一种付出后得到肯定的笑容。

为了更多地了解大关的民族民间文化,周元江等人抽时间,在天星镇汤家坪等苗族同胞聚居地,与他们同吃、同住、同劳动,在他们的生活中寻找那些与他们舞蹈、芦笙相融的那些旋律和动作元素。

在大关城郊的一间房间内,国家级非遗保护项目——大关芦笙制作传承人王杰锋将他近段时间制作的几十把芦笙逐一进行调音。由于他对芦笙进行了改进,他可以根据用户的需要将芦笙原有的六管扩到八至十管。从吹奏单一的音符到能够吹奏所有的乐谱,他通过探索,又在高温冶炼黄铜笙簧片时加入一定比例的铅,增强了芦笙簧片的弹性及韧性,这样制成的芦笙发音更加响亮悦耳,传承百余年的天星“王芦笙”就此扬声滇黔交界的苗族村寨,为大关天星芦笙增添了光彩。这项创新让苗族独有乐器芦笙得到了更好的传承,也因为这个成绩,2006年6月2日国务院公布的国家级非遗保护项目中,“大关苗族芦笙制作技艺”被首批列入该荣誉目录。

2007年底,大关县委政府将国家级非遗项目“苗族芦笙制作技艺”的代表性传承人王杰锋和徒弟共七人给予农转非,从天星镇中心村白房子社迁进县城,由文体局、文化馆在县城租房解决王杰锋家住房和开展收徒传艺的工作坊,四年前就解决了两套廉租房;政府将王杰锋全家纳入城镇低保对象,并以全县最高标准给予生活补贴,县文化馆每年与王杰锋签订技艺培训传承合同,按时全额发给国家文化部每年拨给的传承人补助经费。并在文化馆建立了非遗实物展厅和陈列室及技艺传承馆,从2007年12月至今,每年组织苗族芦笙制作技艺培训班,学员50人次,其中有8人可独立掌握芦笙制作技艺的全部操作程序。

2010年至2011年间,由文化馆编辑印刷了《守护我们的精神家园》(非遗保护宣传册)和《苗族芦笙制作技艺》培训教材各10000余册(共20420册)。分别发给全县的苗族村寨和苗族小学,让全县的苗族同胞们自觉传承本民族的优秀文化。通过努力,全县共明确了端公戏、苗族芦笙舞等表演类及苗族纺织、唢呐、弩等制作类传承人6名,县文化馆分别在县城和天星镇绿南汤家坪及吉利镇鱼田村建立非遗传承(馆)点,他们都开门收徒,为非遗传承后继有人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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