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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18 16:28昭通新闻网讯 通讯员 涂云军 为确保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岗位变动不影响工作的连续性,大关县从六个方面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岗位变动手续交接工作。
明确对象。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因工作变动离开原工作岗位,必须进行转交和交接工作手续。
制定内容。软件资料和硬件资料。软件资料主要指所担任岗位工作责任、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要求、日常工作事项和待办的工作事项的文件、业务书籍、电子资料和工作软件等;硬件资料指办公用房、交通工具和重要的办公用品等。
规定时限。 一般应在任命通知书或调动审批10个工作日内与新接手工作的同志办理工作交接。若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交接,需经主管领导批准,最长时限不能超过20个工作日。
规范程序。 交接手续应填制交接清单,经分管领导审定后,经移交人、接收人和监交人三方签字认可(涉及部门副职变动的交接工作由单位主要领导监交,部门主要领导变动的由县级分管领导监交)。
具体要求。对未按时办理交接手续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制定相应的处理办法。
监督机制。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每半年检查、抽查一次,也可根据需要,在人事变动集中时进行抽查。对不按规定完善交接工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