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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30 18:38本网讯 (通讯员 李崇彦)为切实做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充分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这两个主体的合法权益,大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从转变职能、优化服务出发,不断创新服务机制,积极推出多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新举措,探索出了一条解决劳动人事争议纠纷的新路子,有效维护了该县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推出案件立案登记制度。对前来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当事人,安排专人无条件进行立案登记并一次性告知立案所需材料。对于材料不全或形式不符合要求的,即日当面送达《案件补正材料一次性告知书》,避免当事人多次往返或反复修改。对于材料全且形式符合要求的,立案登记后5日内报仲裁委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并书面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切实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推出诚信诉讼承诺制度。根据案情需要,在充分保护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当事人诉权的同时,面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当事人适时启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诚信诉讼承诺制度,坚决抵制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当事人滥用诉讼、恶意诉讼、虚假诉讼等不诚信诉讼行为,切实维护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权威和司法秩序,充分保障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
推出已结案件回访制度。案件办结后,安排专人定期或不定期对案件双方当事人进行电话回访,及时掌握案件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