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关县落实“三责”推进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

 2016-05-24 16:40  来源:

本网讯(通讯员 罗定东 黄顶辉)大关县纪委通过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制定措施,加强指导,切实推进全县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工作。

明确目标定责任。县纪委于2015年印发《大关县关于在全县创建廉政文化示范点工作的实施方案》,按照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创建方案,在有制度、有载体、有氛围和有特色“四有”标准上下功夫,继续巩固提升省、市、县级廉政文化示范点,每年创建一批县、乡(镇)级廉政文化示范点,要求四个派出纪工委对所负责联系的单位每年指导创建至少一个县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各乡镇每年分别打造一个县、乡(镇)级廉政文化示范点,以点带面,推进全县廉政文化“六进”活动的深入开展。2015年,完成县级示范点创建14个、乡(镇)级示范点创建10个,今年计划创建县级示范点10个,乡(镇)级示范点9个。

制定清单明责任。制定每年的廉政文化示范点任务分解示意图,明确省、市、县级廉政文化示范点提升巩固联系领导是县纪委分片副书记,直接责任人是示范点单位主要领导;新建县直部门示范点联系领导是各派出纪工委书记,直接责任人是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新建乡镇县级廉政文化示范点联系领导是县纪委分片副书记,直接责任人是乡镇党委书记;新建乡镇乡(镇)级廉政文化示范点联系领导是各乡镇党委书记,直接责任人是纪委书记。层层分解任务,压实责任,确保创建工作有人抓落实。

严明赏罚“考责任”。按照巩固有提升、创建有亮点的目标要求,将示范点巩固、创建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个人工作业绩评定。县纪委组建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验收工作组,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示范点创建,验收合格的给予命名表彰,对示范点不达标的单位督促限时整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个人考核中不能评先评优,并约谈有关责任人。2015年对翠华、木杆、吉利3个乡镇未按时完成示范点创建的党委书记进行了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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