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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江:把村级事务晒在阳光下

 2022-04-17 08:45  来源:昭通新闻网

近年来,绥江县在构建乡村治理体系工作中,建设起村组事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将村级事务“晒在阳光下”,为小微权力涂上“防腐剂”,风清气正、廉洁和谐的氛围拉近了干群关系,提升了群众满意度,护航乡村振兴稳步推进。

板栗镇清水村红岩自然村是新改建的美丽村庄,项目实施过程中,463万元村庄改建资金的使用去向成为群众关注的焦点。

最好的方式就是公开信息。清水村立即通过“阳光公开”专栏及时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公示,村民们终于打消了疑虑。

“大事小事公布后,大家一看,收支明细一目了然。”杨学贵一边看专栏上公开的账目,一边告诉笔者。

“一分一厘的来龙去脉写得清清楚楚。”清水村党总支书记彭著国说,群众打消了疑虑,对干部就更加信任了。

虽然像红岩自然村这样的“阳光公开”专栏已覆盖绥江县34个行政村和一些规模较大的自然村,但是,离村委会较远的群众要查看固定的公开专栏并不方便。为此,各村还建立了群众监督微信群,将线下公开的信息同步到线上,镇村基本情况、班子成员责任分工、一些重大的项目、近期重点工作、财务收支等信息不定期发布在微信群,让村级事务“跨越时空晒在阳光下”,群众有诉求也通过微信群表达。

“就算去外面打工,也知道村委会在做些啥。”双河村14组村民杨应才说,微信群不仅公开村里的事务,群众在群里反映的困难,解决得也很及时、到位。

“以前,群众不了解工作,不清楚情况,对我们有疑心,总认为我们在低保上优亲厚友,或者怀疑村干部是不是对亲戚有照顾,干部们也很沮丧。”双河村党总支书记余勇说,“‘阳光公开’监管平台运行以后,大事小情都公示给大家,误会和猜疑少了,群众笑脸变多了,参与度提高了,工作得到肯定,村干部干事创业的劲头也比较大了。”

为防止假公开、半公开、选择性公开等情况,绥江县采用了“公开+监管”的模式,各级党组织负责公开镇情村情、政策项目、过程结果、正反典型四大类事项,纪检监察机关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定期检查。绥江县纪委监委相关领导表示:“各级组织及时公开信息,纪检监察通过监管确保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公开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公开只是起点,解决群众诉求才是关键。绥江县要求各村接到群众诉求后及时召开质询问询交流会,并通过便民服务大厅“一站式”办理。各村也建立起项目实施、监督检查、诉求反馈3本台账,每一项公开的内容、每一件群众的诉求及办理的结果都详细记录,县纪委监委定期检查,以精细化监督管理不断提升基层服务水平。

“这页记录的就是一名老百姓反映他的高龄补贴没有得到,得知情况后,我们就请办公室及时核查。”南岸镇胜利村党总支书记谭清会指着群众诉求台账向笔者介绍。最终,经过核查发现,群众反映的高龄补贴已正常打款,村“两委”协助群众去银行查清楚了,群众十分满意。

目前,绥江县43个村(社区)已累计更新“阳光公开”专栏1783期,受理群众诉求2991个,召开群众质询问询交流会81场次,建立群众监督微信群1044个,覆盖群众7.67万余人,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200余次,2021年反映村组干部的检举控告比2018年下降了68.18%。“阳光公开”监管平台不仅成为了密切干群关系的“连心桥”、权力运行监督的“透视镜”,还成为化解信访矛盾的“减压阀”。

通讯员:罗 洪

审核:马燕   责任编辑:谭泽涛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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