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新闻网
2022-04-05 11:17镇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的通告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为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非常时期落实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暂行办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及《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厉禁止经营者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不执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
(二)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三)囤积居奇,导致商品供不应求而出现价格大幅度上涨;
(四)串通涨价,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利用价格欺诈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六)为牟取暴利,大幅度提高价格;
(七)在一些地区或行业(如防疫物资等)率先大幅度提高价格;
(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二、对经营者的不正当价格行为,一经查实,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三、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举报电话:12315。
镇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