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新闻网
2022-04-02 09:57【有事要问】村集体不给上门女婿分红,合法吗?
【身边案例】小姜与小刘结婚后,小刘把户口迁到小姜家,一年后,小姜所在村集体收益分红。分配时,村主任认为小刘不是本村原有住户,不给小刘分配。小姜因此向村委会提出异议无果。小姜咨询,村委会的做法合法吗?
【意衡律师解答】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的,男方和子女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益。因此,本案中村委会的做法违反法律规定,小刘有权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昭通市司法局 审稿
云南意衡律师事务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