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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学法|无因管理他人事务,可以要求补偿吗?

 2022-03-24 10:10  来源:昭通新闻网

【有事要问】无因管理他人事务,可以要求补偿吗?

【身边案例】昭阳区守望回族乡的邓某某晚上回家时,在路边发现一头牛无人看管,他呼喊了几声没人答应,左右寻找也没发现主人,于是把牛牵回了家。邓某将“捡”到的牛和自家的牛放在一起饲养,并四处打听牛的主人。一个月后,邻村何某找到他,说牛是自己的,要求领回。邓某咨询,可以要求何某支付牛的饲料等费用吗?

【意衡律师解答】民法典规定,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因此,邓某有权要求何某偿还因喂牛而支出的饲料费等费用或进行适当补偿。

昭 通 市 司 法 局 审稿

云南意衡律师事务所 供稿

审核:莫娟   责任编辑:单娟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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