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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物业公司接管前, 原物业公司可以撂挑子吗?

 2022-03-14 10:32  来源:北纬29度

【有事要问】新的物业公司接管前,原物业公司可以撂挑子吗?

【身边案例】昭通某小区原有的物业服务合同到期,经过业主大会讨论决定不再续签,重新物色一家物业公司。原物业公司知道后,便开始撂挑子,导致小区陷入一片混乱。业主问,新的物业公司接管前,原物业公司可以撂挑子吗?

【意衡律师解答】民法典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在业主或者业主大会选聘的新物业服务人或者决定自行管理的业主接管之前,原物业服务人应当继续处理物业服务事项,并可以请求业主支付该期间的物业费。因此,新的物业公司接管前,原物业公司不可以撂挑子,有义务继续提供物业服务。

昭通市司法局 审稿

云南意衡律师事务所 供稿

审核:莫娟   责任编辑:张永刚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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