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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说法丨物业服务合同未到期, 业主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吗?

 2022-03-11 10:29  来源:昭通新闻网

【有事要问】物业服务合同未到期,业主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吗?

【身边案例】业主发现小区卫生经常没有人打扫,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公司多次沟通均没有改善,为此业主打算重新聘请物业服务公司。但现物业公司认为合同未到期,业主无权单方解除合同。业主问,业主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吗?

【意衡律师解答】民法典规定,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决定解聘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据前款规定解除合同造成物业服务人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业主的事由外,业主应当赔偿损失。因此,物业服务合同未到期,业主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昭通市司法局 审稿

云南意衡律师事务所 供稿

审核:莫娟   责任编辑:聂学虎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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