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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2-22 10:13本网讯(通讯员 文家芬)为不断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大关县委党校结合实际制定了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该校规定,凡领导安排工作到科室或具体承办教师,科室负责人或承办人为工作责任人,责任人要按照要求及时完成工作任务,并将办理情况及时报告,确保每件事有安排、有结果。凡参加全县各种会议,必须及时汇报会议精神,并提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建议。对学校安排的工作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和工作作风拖沓,办事不力,久拖不决且无回复的责任人,将扣年终10分以上的绩效考核分数。对因管理和工作失职,造成工作失误的责任人,给予责任人经济处罚;对因管理环节不落实,导致单位财产受到损失,除照价赔偿外,将进行通报批评;因管理工作不到位,致使管理的工作混乱,教职工意见大,造成不良影响的,除对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外,将扣年终10分以上的绩效考核分数。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扣年终20分以上的绩效考核分数。由于责任感不强,未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影响工作大局等行为,年终考核为不合格或不称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