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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说法|擅自转委托给委托人 造成损失应当赔偿吗?

 2022-03-06 15:35  来源:昭通新闻网

【有事要问】擅自转委托给委托人造成损失应当赔偿吗?

【身边案例】小刘委托昆明的小张购买1台全新的苹果Power Mac G5电脑。小张因临时有事去外地,便让他人代为购买后直接邮寄给了小刘,小刘收到后发现是二手的,便和小张联系,才知道实情。小刘问,可以要求小张承担赔偿责任吗?

【意衡律师解答】民法典规定,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未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的除外。因此,小刘有权要求小张承担因转委托造成的损失。

昭 通 市 司 法 局 审稿

云南意衡律师事务所 供稿

审核:莫娟   责任编辑:单娟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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