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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超市自助储物柜存放物品,构成保管吗?

 2022-03-04 08:54  来源:北纬29度

【有事要问】使用超市自助储物柜存放物品,构成保管吗?

【身边案例】老张前往某超市购物时,将随身携带的包存进超市入口处的自助储物柜中。取包时发现,自动存储柜已被打开,其包内的身份证、购物卡均丢失。老张认为超市保管不善,要求赔偿损失,超市认为双方没有形成保管合同关系。老张问,双方之间是否形成保管关系?

【意衡律师解答】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根据上述规定,老张与超市之间形成保管关系。

昭通市司法局 审稿

云南意衡律师事务所 供稿

审核:莫娟   责任编辑:张永刚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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