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新闻网
2022-03-01 11:56【有事要问】定作人是否可以无限制随意解除合同呢?
【身边案例】甲公司与加工厂存在加工定制家具业务往来。2021年4月7日,甲公司通过QQ向加工厂发送采购单订购实木床5张,约定的交货时间为2021年4月28日。后加工厂通知甲公司提取货物,但甲公司却拒绝付款并主张解除合同。加工厂问,甲公司是否有权随意解除合同?
【意衡律师解答】民法典规定,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虽然定作人享有随时解除权,但必须是“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这一时间限定。因此,甲公司未在加工厂完成工作前通知解除合同,不能行使随时解除权。
昭通市司法局 审稿
云南意衡律师事务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