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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21 21:17本网讯(通讯员 罗定东 戴 弢)“由农户自行申请,然后将申请的农户交于村民会议进行评议,评定出来的贫困户按照实施方案条件符合的进行张榜公示,其实最终的目的就是将农村低保评定和享受的权利还权于老百姓,不是由我们的挂片干部或者是村上的干部说了算。”说起村里低保户的评定,大关县高桥镇甘河村支书李有恒这样告诉笔者。
近年来,县民政局结合《大关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协调各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扎实做好城乡低保工作已见成效。
在高桥镇甘河村,笔者看到已装订成册的城乡低保痕迹资料整齐地摆放着。据李有恒介绍,甘河村通过制定实施工作方案,召开村民小组长会议对保障对象标准进行宣传,通过评议会、信息栏公示等方式确定低保保障人员。
家住街上村民小组的贫困户卢庭松,媳妇是聋哑人,自己的锁骨在一次意外中被摔断了,村里考虑到他家庭实际困难,叫他提出申请,为他家解决生活困难。
为做好城乡低保工作,民政局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认真做好申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条件宣传,协调配合相关部门通过网络信息核对、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进行实地调查核实。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开展民主评议,形成结论签字确认评议结果。严格按照实施办法做到“三公开”、“三公布”、“三监督”,并做好低保保障人员的信息化网络管理、统计汇总、档案管理以及有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在实施专项清理行动工作方案中,县民政局协调各乡镇成立专项清理工作领导组,加强业务指导;设置信息公开栏进行公示,确保专项清理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强化整改落实;将低保保障人员纳入扶贫信息数据库,实行动态化管理;成立了专项清理行动督察组进行督查检查,并加强对档案资料的管理按时报送有关材料。
据悉,城乡低保专项清理行动工作分为自查清理、全面整改、总结验收三个阶段,目前已经进入总结验收阶段,各乡镇将形成书面报告等待验收组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