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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良县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制度,最高奖励10万元!

 2022-01-03 16:00  来源:昭通新闻网

广大群众:

为充分调动全县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一步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切实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及奖励标准
(一)以2021年12月14日为时间节点,对入彝返彝人员、流动人员和密接、次密接触者,特别是有发热、咳嗽、乏力和气促等不适症状的人员,其本人及亲属未主动到所在(流入地)乡镇(街道)、单位或村(社区)报备登记,或故意隐瞒相关信息未被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和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掌握的。举报信息经查证属实,被举报对象为中、高风险地区入彝返彝人员的,每条给予举报人奖励500元。
(二)被确定为居家隔离观察人员不按规定居家,四处乱窜的。一经查实,举报1户奖励100元。
(三)违反聚集性活动有关规定,举办酒席、聚餐聚会、经备案但未按相关规定(举办超规模、时限,邀请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参加)执行白事活动的。一经查实,举报1起奖励500元。全县酒店、餐饮经营单位承接违反疫情防控要求的宴席,由县市场监管局对其做出从重相应处罚。
(四)疫情期间违反禁令哄抬物价、囤货居奇、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一经查实,举报1起奖励500元。
(五)提供偷渡违法犯罪线索,经公安机关核查并抓获偷渡人员的,每抓获1人给予不低于5000元人民币奖励;对提供偷渡违法犯罪线索,并协助公安机关将偷渡人员抓获的,每抓获1人给予不低于5万元人民币奖励;举报他人实施组织偷渡违法犯罪并经查证属实的,每破获1起案件给予举报人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奖励。
二、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或现场举报。举报人可以通过拨打县、乡镇(街道)指挥部电话举报,也可到各级指挥部现场举报。
举报人应如实提供本人姓名、身份信息等情况,以及被举报对象姓名(名称)、地址等详细情况。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接到举报信息后,应询问清楚相关信息,如实记录,并立即交办核实处置,同时要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三、奖励兑现及相关事项
(一)举报信息经查证属实,奖励资金按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乡镇(街道)予以兑现。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形的,奖励最先举报人。
(二)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泄漏举报人信息或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奖励办法即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截止日期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疫情形势研判而定。

 

附件:彝良县新型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及乡镇(街道)举报电话

特此通告

彝良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2月30日

彝良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30日印发

彝良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及乡镇举报电话

名  称

电  话

备 注

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0870--5120529


角奎街道

0870--5128008


发界街道

0870-3199189


洛泽河镇

0870-5431293


龙街乡

0870-3084017


奎香乡

0870-5435018


树林乡

0870-3185777


海子镇

0870-15750124302

移动座机

荞山镇

0870-5452044


龙安镇

0870-5443017


钟鸣镇

0870-3199169


两河镇

0870-5446028


小草坝镇

0870-5444024


龙海镇

0870-5447079


牛街镇

0870-5441075


柳溪乡

0870-5449108


洛旺乡

0870-5448686



来源:@微彝良

审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单娟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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