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天天说法丨离职高管签单会餐,会餐经费向谁要?

 2022-01-19 15:23  来源:昭通新闻网

【有事要问】:离职高管签单会餐,餐厅会餐费向谁要?

【身边案例】:吾悦广场旁的一家房地产公司,由于业务接待频繁,于是在2021年1月与某餐厅签订了签单月结业务,约定经理级以上签单有效。公司副总樊某因违反公司规定于2021年10月10日被辞退,但并未通知餐厅。辞退后樊某继续在此餐厅签单会餐,公司同年11月初与餐厅核算上月费用时,一概不认可2021年10月10日后樊某的签单会餐费。餐厅对于该会餐费该向谁索要?

【律师解答】:民法典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因此,本案中餐厅有权依法向房地产公司索要此项会餐费。

昭通市司法局、昭通市普法办 审稿

云南意衡律师事务所 供稿

审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谭泽涛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审  核:聂学虎
责任编辑:谭泽涛
标签 >> 今日说法 
捐赠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