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新闻网
2022-01-01 08:21开栏的话: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加强法治宣传工作的相关要求,深入开展“八五”普法教育,使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形成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本报从今日起特开设“天天说法”栏目。
【有事要问】:娃娃的出生时间傻傻分不清楚咋办?
【身边案例】:昭苑小区一朋友家的孩子出生证明显示出生日期为2021年8月18日,身份证显示出生日期为2021年8月28日,其母亲住院分娩的病历资料及医生均证实出生日期为2021年9月8日。孩子的出生日期以什么为准?
【律师解答】:民法典规定,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因此,本案中孩子的出生日期应为2021年9月8日。
昭通市司法局、昭通市普法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