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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严明纪律,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2017-08-08 09:58  来源:

昭通新闻网讯(通讯员 凌方芳)为认真落实王岐山书记在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上的讲话精神和省纪委《关于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确保如期实现全县脱贫攻坚目标任务,近日,盐津县下发《盐津县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强调,盐津县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突出加强“五项重点工作”的深入推进和任务落实。加强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排查处置、工作情况监督检查、线索执纪审查、典型案例通报曝光、监督管理建章立制工作。全面深入分析全县扶贫领域违规违纪案件的发生原因、违纪性质、违纪人员等情况,探索研究建立扶贫领域有效堵塞监管漏洞、预防腐败发生、制约权力运行、推进工作落实的有效机制和办法措施,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机制。同时,达到查处一个、通报一例、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教育震慑目的。

《通知》要求,盐津县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坚持县委统一领导,县委副书记撒兰忠同志总负责。突出纪委主责主业,加强与当前盐津正在开展的治理基层“微腐败”、整饬干部作风建设等工作相结合,并成立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宗双林同志和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杨百文同志为组长的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组;下设三个片区督查组,按照监督执纪问责“总承包”规定实施督查。

《通知》决定,严肃责任追究。对问题线索排查处置中有件不排查、排查不及时、程序不规范、处置不精准以及案件处理不到位等问题的;明察暗访、监督检查、专项巡察以及执纪审查问责中出现严重失误以及违反相关规定等问题的;由于思想不重视、组织领导不力、履行职责不到位、工作推进缓慢、工作实效不明显以及存在不认真、走过场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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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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