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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四举措”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

 2017-06-23 16:38  来源:

昭通新闻网讯 (通讯员 罗斌) 根据省、市清理整治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等问题有关文件及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盐津县委高度重视,明确由县纪委牵头,会同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监察局、县人事局、县财政局等六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文件的通知》,防止清理中出现难脱“亲情”“人情”“友情”“恩情”等现象阻碍清理工作,县纪委进一步明确了清理整治范围和具体工作要求,要求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全面认真自查,对“吃空饷”问题清理整治全面精准。

加大宣传,全面监督。在6月8日全市召开“吃空饷”推进会议后,针对盐津存在的问题,县委于6月13日召开了全县清理整治“吃空饷”推进会,县纪委拟发了《关于公布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举报方式的公告》,在盐津电视台、盐津网、盐津党建网、微盐津等新闻媒体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形成广泛公开和强力清理势头,为全面清理营造良好氛围。

强化责任,严肃纪律。为切实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的主体责任,县纪委副书记带头研究“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各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负责人事、财物、纪检的责任人负责本单位清理工作,明确提出对清理组织工作不力或主观意识造成漏报瞒报的,将严格按照“问事、问人、问责”的要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敢于碰硬,严格追责。针对个别人员公职人员相关管理规定,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按照干管权限,对6名因长期吸食毒品,多次被公安机关管制的公职人员于6月19日启动责任追究程序。对在“回头看”中清理的“吃空饷”人员、长病假人员正在汇总核实,一经查实,启动相关程序。

建章立制,防患未然。有效防止和杜绝“吃空饷”现象发生,根本在机制,关键在责任。为此,县治理“吃空饷”领导小组认真研究,草拟了《盐津县预防和治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吃空饷”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待征求意见结束,将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下发,确保清理工作监督到位,有始有终,不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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